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最近裁定,该州的城市和县可以要求开发商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其建造单位的百分比,作为建筑许可的条件。开发商也可以选择支付低成本住房基金。该州将经济适用住房短缺描述为“史无前例”的危机,法院裁定赞成圣何塞市对五年前通过的经济适用住房条例的挑战。法律要求开发商建造20个或更多住房单元,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提供15%的住房单元或支付给城市基金。据“洛杉矶时报”报道,该州近200个其他城市和县也有类似的法令。
国家建筑业起诉该市阻止其执法。开发商认为这违反了违宪的私有财产。根据该裁决,市政当局“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来规范不动产的使用,以服务于公众的合法利益”。由于法律不确定性得到解决,法院的决定预计将鼓励其他城市采用类似的计划。根据最近的一份立法报告,加利福尼亚州的平均房屋成本为44万美元,约为全国平均房价的两倍半(180,000美元)。